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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
2015-03-02 10:32:29 来源: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
(一)何为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二)怎样可以有利于争取到抚养权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若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1、多花些时间陪伴在孩子身边,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改掉自身不好的习惯;
3、提高自身要求,最好有份收入尚可的工作,增加财产收入。
(三)《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抚养权的一般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中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颜律师热线:13770943241。
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通过文章的介绍使您了解了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大致情况,总的来说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并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作出妥善解决。为了保障您的权利以及子女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建议您去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以便更加全面的帮您解决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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