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立权律师网

yanlq.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网络文摘 > 正文

遗嘱拟定注意事项

2015-01-06 11:36:51 来源:


遗嘱拟定注意事项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有两种继承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一是遗嘱继承。在有遗嘱而且遗嘱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应当适用遗嘱继承,否则适用法定继承。因为所谓法律保障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不但表现在生前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上,同样也表现在对死后财产的处分权上。因此,只要财产所有人订立了遗嘱,而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在其死后就应当优先按其遗嘱内容分配其财产。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具体事项:

一、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遗嘱往往很笼统地说谁来继承遗产,而没有说明谁来继承多少,遗产如何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难免因为谁分多谁分少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时候,遗嘱往往也就很难有实际执行的意义。

三、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嘱处分。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就会因为处分的是他人财产而无效。

此外,还要注意遗嘱的形式。继承法规定了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最常用的是自书遗嘱;采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方式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有效,而且比较容易产生纠纷。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由律师帮助订立遗嘱。

大家都在看

2017年南京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颜立权律师13770943241全部十大抽查案例见下表↓1、南京优特福汽车配件公司销售不合格汽车蓄电池案2、溧水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